国五条下发执行超过两个月后,仍然不断上涨的房地产价格终于将“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”逼向前台。作为主要内容,房产税试点有关工作,已经由主管房地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牵头,房产税的功能定位也随之由地方财政收入改革调整为“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”建设。
2013年3月开始,住建部已经多次牵头组织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就进一步推进房产税试点有关工作进行协调。会商期间,住建部还牵头审定了杭州试点征收房产税的方案,但在报审国务院后,最终被决定押后执行。
目前,包括住建部在内的相关部委,正在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的部署,研究下一阶段房地产调控的“方向、方式和方法”。在严格执行现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,通过市场化手段理顺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已经成为基本的方向,而房产税则是“长效机制”组成的核心部门。
住建部“牵头”
“关于地方试点征收房产税的工作,最近我们确实一直在做,包括协调会商、审定方案等。”5月22日,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表示,房产税试点征收工作,既是完善财政税收体制的一项改革,也兼具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的功能。
2013年2月,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办公会,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调控的有关工作。会议形成五项要求,除要求统一完善现有限购政策、明确地方政府落实楼市调控工作责任等内容之外,特别提出要加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的相关工作。